評審流程及表揚程序


書面審查
審閱報名資料之正確及完整性。
初審
由全國12個社福團體組成區域評審團評選優秀青少年志工。選出150位獲獎者。
複審
執行小組集合初審評審之建議,邀請部分報名同學參加各區域面談活動,提供決選評審參考。
決審
由產官學界各單位社會賢達組成評審團,自30名傑出志工獎獲獎者中,評選出8名全國菁英獎及2名親善大使獎。
審查結果公佈
次年1月份公佈。
頒獎
次年於台北舉辦全國頒獎典禮,並安排各縣市表揚活動